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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三板的精选层将“直通”资本市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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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年底前后,中国证监会、全国股转公司陆续发布实施新三板改革业务规则。主要明确了三层市场结构体系、引入公开发行制度、优化调整交易制度及降低投资门槛提升流动性等。其中基础层、创新层和精选层三层市场结构体系改革如下:


全国股转系统设置三个层次,并制定客观、差异化的各层级进入和调整条件,实行定期和即时调整机制。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,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。

挂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
(一)市值不低于2亿元,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%,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%;
(二)市值不低于4亿元,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,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%,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;
(三)市值不低于8亿元,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,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%;
(四)市值不低于15亿元,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。

挂牌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,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,还应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
(一)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;
(二)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,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;
(三)公开发行后,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;
(四)公开发行后,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,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%;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,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%;
(五)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精选层挂牌满一年,且符合上市条件的新三板企业,将可直接申请赴上交所科创板,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。转板上市条件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,交易所可根据监管需要提出差异化要求。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,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,将由上交所、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。

毋庸置疑,此次深化改革为新三板提供了一个带有历史机遇的窗口期,给新三板自身的定位与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活力。对企业而言,将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和发展助力;对投资者而言,精选层提供了一个退出路径;对地方政府而言,通过积极推动当地科技创新企业进入精选层,可以极大提高当地经济发展,享受资本市场红利;对券商而言,是机遇也是挑战。

随着新三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势必出现如下趋势:资源会继续向优质企业聚集,这是市场做出的选择,强者恒强;并购更加活跃,包括各版块之间的并购等。

我公司参与几家新三板公司的投资,经过多年扶持培养,目前均已符合精选层进入条件,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行,向资本市场稳步迈进。
2020年4月26日 17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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